(三)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一方面做好政策扶持。在补贴政策上,重点是支持和引导龙头企业密切与农户的利益联结关系。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龙头企业为农户和农民合作社提供贷款担保,支持龙头企业对合作农户进行二次返利,鼓励龙头企业吸收农户入股进行股份分红。在税收政策上,重点是营造公平可持续的税收环境。在金融政策上,重点是以财政资金撬动金融资本。在外贸政策上,重点是支持龙头企业走出去开拓“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市场。做好龙头企业走出去的指导服务,深入研究龙头企业海外生产农产品的进口配额问题,利用政府外交,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助推龙头企业走出去实现新的发展。 另一方面做好监管。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禁借发展农业产业化之名违规搞非农建设;切实保护农民利益,督促龙头企业严格履行订单合同,不压级压价、少收拒收,及时兑付原料款、股份分红、工资福利、土地流转租金等;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农产品供应;落实质量主体责任,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鼓励行业协会组织发布自律规范或公约,定期发布社会责任报告。把那些出现重大质量安全问题、违规使用耕地甚至坑农害农的企业,坚决淘汰出龙头企业的队伍,树立龙头企业的良好形象。 (作者系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司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