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漳州紧紧围绕打造“田园都市、生态之城”的发展定位,将生态文明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加快转方式、调结构,大力发展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循环经济,促进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生态保护有机统一。我市积极构建生态空间开发新格局,将全市国土空间按照主体功能区的要求划分为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三种区域。其中,禁止开发区域面积达573平方公里(不包括海域);明确九龙江上游和水源地保护范围限制和禁止的产业,对占漳州市陆域面积65.8%的九龙江流域, 北溪北引桥闸、西溪桥闸以上流域和水源地保护范围禁止发展污染性的产业;完成全市45个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将饮用水源地纳入生态功能红线管控;严把项目审批,对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不符合条件生态和湿地保护条件的项目,在项目审批报备阶段予以否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