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我们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按照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在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上,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为重点,推动农村改革取得积极进展。这些改革有三大亮点: 第一个亮点,农村土地产权关系进一步明晰。农户承包地制度改革主要是解决好权能的分置问题,也就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三权分置”,即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这是农户承包耕地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我们说农村三块地,即集体建设用地,农村承包地和农户宅基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开放搞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把土地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分开,所有权归集体,承包经营权归农户,这是一次重大创新。现在,顺应农民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意愿,把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实现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置并行,这是我国农村改革的又一次重大创新。分置以后,农民承包户想自己种就自己种,想打工不自己种了,就留给别人种,为了把“三权分置”落到实处,我们开展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目前已有12个省开展整省推进试点,有2160个县开展了整县推进试点。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已完成实测承包地面积3.5亿亩,确权面积2.6亿亩。为承包地确实权、颁铁证,让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给农民吃上了一颗长效定心丸,他可以在土地上投入,也可以放心流转。同时,积极引导土地有序流转,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鼓励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承包地,让承包地经营权真正活起来,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截至2014年底,全国农村家庭承包耕地流转总面积超过4亿亩,比2010年增加了2亿多亩,流转面积占比超过30%,我们并不追求这个数量,有一些不流转,通过合作社托管照样可以实现规模经营。 第二个亮点,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加快构建。这几年,我们着力培育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截至今年6月,全国家庭农场超过87万家,农民合作社超过140万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超过12万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逐步成为现代农业建设的生力军。像黑龙江克山县仁发现代农机合作社,以土地入社为核心,以现代农机为载体,以生产合作为纽带,不仅全村带动了,周边村也带动了,目前有社员2700多户,入社土地5.6万亩,大型农机具130多台套,辐射作业面积50万亩,搞得有声有色,普遍增产增收。另外,农业社会化服务也快速发展了,既解决了一家一户办不了办不好的事情,又以服务的规模化带动经营规模化,降低了生产成本、增加了经营收益。还有农机代耕,半托全托,全托我保你这一亩地最低产多少粮食,多的部分咱俩分,这是社会化服务。现在“新型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适度规模经营”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路径。 第三个亮点,新型职业农民不断涌现。青壮年进城打工了,谁来种地,地怎么种?这些年我们欣喜地看到一些有文化的青年人开始留在农村了,而且越来越多的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和退伍军人开始返乡从事农业创业。这些新农民带来了互联网思维,利用微信、微博等社交媒体和淘宝等电商平台,创新性地销售各类特色农产品,并将各种文化创意引入到农业生产中,确实给古老的农业产业注入了崭新的生机和活力。我们在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计划,可以让农民从身份称谓回归职业称谓,再使农业成为体面、有尊严的职业,这是我们的追求。 总之,“十二五”以来我国农产品稳定增产、农民收入较快增长、农村保持和谐稳定,现在农民高兴、农村干群关系好,这表明“十二五”是我国农业农村发展的历史最好时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农业向好,全局主动。农业农村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为稳定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了有力支撑,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奠定了坚实基础。特别是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我们工业建设、房地产、进出口都面临着新的困难,农业丰收、农村发展,为保就业兜了底,为稳物价托了底,为促增长保了底,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稳定器”和“压舱石”。农业基础在“十二五”得到了进一步的巩固,为整个国民经济以及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支撑,这是我讲的第一个问题,也是我今天讲的重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