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着力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设法将分散的农民组织起来,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解决“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提高山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是国内外山区农业发展的一条重要成功经验。例如日本成立的“农业协同组合”(简称农协),该组织为参会农民提供了包括生产生活等各方面、甚至生老病死在内的全方位服务,农民大部分生产贷款、农资采购、产品销售等都通过农协完成。韩国的农协是由农民出资、代表农民利益的互助合作组织,为加入协会的农户提供生产、流通、加工、技术、信用、保险等系列化服务。我国台湾地区的农民合作组织主要有农会、合作社和产销班三种形式,借助这些不同形式的合作组织,台湾农业走出了一条与现代农业发展相适应的小生产、大市场、高效益之路。进一步抓好农民合作组织建设,完善合作组织管理,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在生产高度分散、远离消费市场、更加需要“合作”的山区显得更为迫切。 5.建立完善的农业服务体系。目前,日本、韩国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都非常完善,对促进山区农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例如日本的农业服务体系,除由农协主导的营农指导体系外,还有由政府主导的农业普及指导体系,这种“官民结合”的二元协同农业服务体系,为以“小农”为基础的日本农业融入大市场、步入现代化提供了重要保障。韩国也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农业服务体系,产前、产中、产后都有服务体系作支撑,这对指导农民按照标准化、国际化的要求生产农产品,保护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利益,均起到重要保障作用。我国山区农业要实现健康、稳步发展,也必须在建立和完善农业服务体系上加大投入,多动脑筋,下“真功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