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不足”致土地整治恶性循环 土地整治是当前扩内需、稳增长、惠民生的重要举措。通过土地整治,可以有效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综合人居环境,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拉动农村投资和消费需求。 然而,国土资源部土地整治中心蓝皮书课题组通过调研发现,国土规划存在的诸多问题正成为阻碍土地整治向前发展的“拦路虎”。 “目前,国土部门主要采取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总纲、运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进行调整、由上至下层层落实的强管制型规划管理、实施方式。由于中短期实施型土地规划的长期缺位,注重操作性、注重地方政府施政意图的土地整治规划在土地规划体系中的定位不够清晰,以致地方政府及其国土部门在规划审批实施的主体、规划的约束性和引导性等方面有所混淆,造成部分基层土地整治规划依然按照粗线条、战略型、底线型规划编制,从规划任务设置、空间安排、建设标准等各方面都难以达到指导项目实施的要求,形成从认识不到位到编制不到位再到执行不到位的恶性循环。”郧文聚说,同时,受编制内容、审批机构、实施过程和监督方式等环节的影响,在项目申报立项、实施、验收的管理过程中,地方规划的引导、管制作用十分有限,有些地方甚至采取简单平均、“天女散花”的方式进行项目安排。 此外,郧文聚等人注意到,由于规划在耕地保护方面的强约束性,不少地方政府认为下达的任务重、要求高,影响地方发展;项目区农户则认为项目是形象工程,工程实施只按标准、规范,不符合实际、不结合产业发展、不解决民生需求就干不到农户心坎上,还会遗留不少问题;基层干部两头受气,领导不乐意、基层不愿意、群众不满意,相当程度上打击了地方的积极性。 |